和合二仙不僅用於男女和合也用於商家和合
和合二仙不僅用於男女和合也用於商家和合
清雲道長介紹,和合,並不限於男女情事。《國語.鄭語》有“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於百姓者也”,“和合”在此有調和、協和、使之好合之意,代表的是對以和為貴的一種追求,其意側重於調和不同的人際關係,因此也更適合於被商家作為行業神來供奉。
元劉一清在《錢塘遺事》卷一“萬回哥哥”條謂中寫道:“惟萬回哥哥者,不問省部吏曹市肆買賣及娼妓之家,無不奉祀,每一飯必祭。”由此可知,當時對和合神的信仰是非常普遍的,且多存在於商業領域,這與和合二仙最初的職能有直接聯絡。在和合信仰中,和合神其實還兼有財神的職責。
在《萬法歸宗》卷二中有一段以萬回為原型的“和合咒”,其曰:“貞觀元年五月五,萬回聖僧生下土。不信佛法不信仙,專管人間和合事。和合來時利市來,眼觀梨園舞三臺。拍手呵呵常要笑,咚咚金鼓滾地來。
男女相逢心相愛,營謀買賣大招財。時時刻刻心常戀,萬合千和萬事諧。吾奉萬回哥哥張聖僧律令敕。”在中華文化的商道中最崇尚的原則是和氣生財,所以和合神萬回具有財神的職能也就不足為怪了。
除此外,《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卷五中還提到天師曾“敕和合二仙助顯道法,無合以不和,無頤恙不解”,在所請的神仙中,包括“萬回聖僧、和事老人、何公三九承士、都和合潘元帥,天和合梓元帥,地和合柳元帥”等等具有和合職能的神仙。
至此也可以發現,不論是驅役邪魔,還是利市人情,亦或者男女情事,對“和合神”的信仰是橫貫三教的,一個“和”字恰恰代表了中國人的生存哲學。對和合神信仰的流變,也正是中華文化歷史演變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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