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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離婚有什麼辦法 不想離婚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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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离婚有什么办法 不想离婚的办法

  以“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所以不離婚”這種理由而委曲求全留在婚姻裏的人,還真不在少數。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而且說出來有種特別悲壯偉大的感覺,但其實,這不過是一次隱蔽的自欺欺人罷了。
  很多做了父母的人,在面對很多事情時,因為自己力量不夠而做不到,就用這個藉口包裝成“為孩子犧牲奉獻的無奈之舉”:
  我是為了孩子所以不去工作。
  真相可能是,我對自己是否能駕馭好一份新工作沒有信心。
  我是為了孩子有更好的生活,才天天加班賺錢的。
  真相可能是,我不擅長面對跟家裏人的各種狀況,所以想逃到工作中。
  我有孩子,所以沒有時間學習。
  真相可能是,你追完了一個又一個幾十集的連續劇。
  我是為了孩子才不離婚的。
  真相可能是,你害怕要獨自面對完全未知的生活。
  我是生了孩子才變胖了。
  真相可能是,你內心沒有足夠的力量做到自律的生活。
  “一切為了孩子”這個理由簡直變成了萬金油,這種做法自我安慰的效果很好,卻不利於我們看到自己真正的核心問題,並去突破它,升級自己,進而獲得開啟全新生活的機會。
  其中,“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所以不離婚”這種說法,特別有迷惑性。這是一個被深植在群體意識中的信念,乍一聽確實很有道理。
  當周圍的人用這句話去規勸一個正打算離婚的人,多半會引發他們內心的遲疑和慌亂。但是稍微仔細思量一下,就會發現完全經不起推敲。
  首先,完整的定義是什麼?是家庭人設配置的完整嗎?必須要有一個男人、女人,組成爸爸媽媽,這就叫完整了?
  那同性戀家庭的孩子,算完整嗎?人數夠了,但性別設置不對,是不是就不完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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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然不是這樣,據我所知,很多同性戀家庭的孩子,依然可以有非常健康的人格。重點是,孩子是否能夠感受到這個家庭間有愛的流動,這份流動包括有他們對自己的愛,還有養育者彼此之間的愛。
  另外,性別設置對了,人數夠了,家就完整了?這種視角是非常淺薄幼稚的,完全根據可視性的東西來做判斷。說白了,就是很膚淺,只關注看得見摸得著的。
  這種觀察世界的水準跟嬰兒差不多,當媽媽躲在門後時,嬰兒會害怕的大哭,他們會認為媽媽消失了。因為他們不具備領悟“看不見也是存在的” 的這種較為高級的思維能力。
  很多成年人也是如此,只相信我看見的,看不見的就不存在也沒有意義,所以他們自然會忽略事物中精神及情感層面的意義。
  比如一本書,有兩個維度,一個物理存在,一個精神存在。在物理層面,你可以度量的指數這本書有多少克,多少頁,占空間多少立方。
  限於這個層面來使用這本書的話,你可以拿它來砸核桃(如果夠厚實的話),或者可以把它燒掉轉化成熱能來取暖。
  然而它還有另一個維度的存在,就是這本書所傳遞的理念,意義,思想,你不能說它占了多少空間,也無法測量它的意義或思想。
  雖然這個維度你看不見摸不著,但是你不能否認這個維度的存在,而且相較於另一個物質層面的影響,它對你或者這個世界所帶來的影響很可能要大的多。
  所以那些認為完整的家就是不能少人頭的人,能理解的價值,僅僅局限在理解物理層面,當他們能擁有一本書時,能把它發揮的最大價值,大概就是用來砸人或砸核桃。
  在這種認知下,他們不改變婚姻中的相處模式,沒有成長,沒有承諾,只是保留婚姻形式層面的存在。
  雖然生活一個屋簷下,但是彼此是仇視的,冷漠的或是如同履行義務般進行每天的生活,家庭裏了無生機,動不動就是刻薄的譏諷、猜忌、爭吵或者對彼此的漠視。這樣的家如何稱其為完整?
  這種“因為孩子所以不離婚”的婚姻是彼此沒有尊重和信任的,都只是物化對方,利用對方完成一個保持家庭完整的工具。
  這樣的婚姻即使是表面的平靜都是維持不了多久的,出現更大的問題只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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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靈對愛的需要,就像身體對氧氣的需要。
  父母的關係會營造出一個能量場域(如果不太能接受能量的說法,可以理解為情感氛圍),讓孩子生活在這種能量場域中,如同置身在一個缺氧的房間裏。
  剛開始看不出什麼問題,但這種緩慢的窒息感會帶來一系列的心理問題,進而產生行為問題。
  那些叛逆、有反社會人格、對人冷漠、有暴力傾向、上癮症(通過網路、遊戲等方式尋找快感逃避現實)等問題的孩子,基本都生活在一個無愛的家庭裏。
  很多有這些問題的孩子父母都在一起生活,但家裏卻冷的像冰窖,因為家裏有沒有愛,和這家裏有幾口人,沒有任何關係。
  在另一個層面,雖然原來的婚姻已經很難受了,但這是一種熟悉的感覺,這樣的生活再狗血,但自己也練就了一付熟悉的應對套路。
  而真的決定離婚,就意味著要進入一種全然未知的生活,哪怕是有希望的。但是,相對於陌生的未知和希望,很多人寧可留在熟悉的痛苦中。
  而從純客觀事實的層面來看,離婚或不離婚,孩子的父親和母親都在,並沒有消失或死亡,孩子始終都有一個爸爸和媽媽。
  發生改變的,是父母兩人內心對彼此的感受。孩子的爸爸/媽媽還在,是你心裏的那個人沒有了。
  說的再準確點,是你過去對這個人美好的投射和期待無處安放了,無數次的現實和期待的反差,讓你已經不得不無奈的承認,對方真的不能成為你想要的樣子。
  當婚姻的形式分崩離析之後,過去因為這個形式所帶來生命的熟悉感和安全感,還有意義感,突然就都瓦解了。
  因為生命的支撐,原本就不是來自於內心的完整感,而是依賴於外部的某個人或某種形式的存在,所以當這個人或形式離開時,接踵而至的是深深的遺憾和孤單感。
  然後你無意識的把這種缺失感投射到了孩子身上,會認為孩子也會有和你一樣的孤獨感和缺失感。
  有一種冷是你媽覺得你冷,那些總喜歡給孩子穿很多衣服的養育者,通常自己的體質都不好,對所以他們會自然認為孩子也怕冷,覺得孩子的身體是經不起環境溫度變化的,是脆弱的。
  而長時間在這種環境的催眠下,孩子自己也會產生這種自我認同,甚至自己都會對別人說,我從小體質就不好,而這種自我認同又會強化各種疾病產生的概率。
  這種投射是父母對孩子很普遍的一種狀態,這幾乎是無可避免的。曾經有人問我,作為父母是不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不給他們任何限制。
  理論上確實是這樣,但這很難做到,因為最難的地方就在於,你在施加影響,你自己未必是知道。
  人們總以為自己看到的或感受到的是世界的唯一真相,但卻往往辨識不出來。我們對外界的所有的看法或者認知都是個人性的,都是不同深度自我感受的投射,並不是客觀事實。比如,一個女孩看著一把椅子說,“這真是一把孤獨的椅子,每天這麼多人都只是使用它,坐它,但是卻從來都沒有人真正關心過它,或者感謝它。”
  這女孩說的是椅子嗎?不,當然不是,她說的是她自己。那是內心連自己都尚未意識到的深層自我感受,並把這種感覺投射在了那把椅子上。
  我們當然也會把這種感覺投射在孩子身上或任何人身上,比如你覺得自己孩子因為父母離婚了所以很可憐,其實你是自己內在的孤單和無助,並不是孩子的真實感受。
  當然在父母認定這就是唯一真相並不斷強化時,孩子未來可能確實就會有這種感受,但那並不必須會發生的。
  一個對自我有覺知的父母會意識到,感覺離婚之後不完整的並不是孩子,而是他們自己。
  這時他們會非常警覺,並盡可能不把這種感覺扔到孩子身上,把自己的感受和孩子的感受分開,同時尋找更多的方法和支持來轉化自己內在的孤獨感和無助感。
  當自己有孤獨感力量不足時,內心深處是知道的,這樣的自己能給出的愛和耐心都會非常有限,也很難成為一個合格的陪伴者。
  因為不相信自己未來能完成照顧孩子這項“艱巨的任務”,就會依賴有人可以補這個漏。處在這種依賴期的人不僅僅只是表現在婚姻層面,而是表現在生活中的每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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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密關係是非常清晰的鏡子,映照出我們自己的方方面面。感受一段關係已經沒有繼續的任何意願,想要為自己重新開始是完全可以的。
  畢竟在沒有覺醒的時候,就要承認自己做不到“跟誰結婚都一樣”,那就尊重內在的渴望,去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因為選擇不同的伴侶,就選擇了不同的體驗生命的路徑。父母彼此沒有怨懟沒有失望,能夠以成熟有風度的,帶著感激和祝福的分開,本身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種示範,讓孩子知道如何正確的面對分離。
  如果不打算分開還想在一起,也是可以的,只是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委曲求全”或者“迫不得已”,每個選擇都是每個人衡量了各方面的價值為自己而做的。
  如果真的對這段關係有留戀,有捨不得,有依賴而留在婚姻裏,就大大方方承認,不要利用孩子作為理由來逃避面對自己的問題。
  這不僅是對自己婚姻的不分責任,同時也給孩子傳遞一種非常糟糕的生命態度。先不說孩子會不會感受到巨大的壓力和愧疚感。
  這種在面對生命中最重大的選擇時,習慣用“我是因為XX人才不得已如何”的思考方式,一旦孩子也承襲下來,對他們的一生將是致命的影響。
  他們最終會親手打造出自己荒腔走板的命運,然後又會變成命運的受害者,在不甘心和無力中蹉跎完一輩子。如他們的父母一樣,輪回往復。
  如果自己依然想留在這段關係裏,那就重新在關係中給出承諾,扎扎實實的做自己的功課。
  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不是帶著一肚子委屈和不情願,直面自己的恐懼和限制,去突破它。
  最終你會發現,沒有什麼選擇一定會決定你的人生。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麼選擇,而是你面對自己選擇的態度。
  當你不害怕為自己的選擇負全責時,那麼你做什麼決定都是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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