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婚前財產分割新規定,離婚是怎麼分割的

婚前財產也就是指在兩人還沒有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的,並不是婚後才有,比如說兩人所居住的房子,要是在兩人沒結婚之前男方或者是女方就已經購買了的話,那麼即使後面兩人結婚了一起居住了很長的時間,但是離婚之後這個房子還是屬於購買者個人的。很多人都說是結婚才買的,但是法律上的結婚指的是兩人登記之後,而不是舉辦了訂婚儀式或者是兩人舉辦了婚禮。
但要是這個房子一開始是自己在婚前購買的,而在結婚自願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的話,那麼這個房子則是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了,這說明了自己自願贈與一半給另一方。即使說沒有加名字上去,但是一開始買房子只是付了首付,結婚之後還沒有還完房貸,兩人是一起償還的房貸,但是兩人離婚之後這個房子還是屬於購買者的,而幫忙償還房貸的那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這一段時間所償還的房貸。
還有一種情況是不屬於是婚前財產的,那就是兩人在一起談戀愛期間,兩人一起合資買了房子,並且兩人在婚前就已共同居住在一起了,那麼這個房子並不是個人所得,要是兩人願意的話那麼按照兩人所支付的資金來進行分配,但要是不願意的話則很有可能會進行平均分配。
好了,上面就是關於婚姻法婚前財產分割新規定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