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婚姻複合的神奇和合術
和合術只是通俗的叫法,其實和合術又細分為姻緣和合,夫妻和合,六親和合,迷魂和合,迷魂和合又分為陰和合陽和合,破合俗稱為分離術,幾大類。和合術中,不同的情況用不同的和合術,例如夫妻之間還未離婚就可以用夫妻和合術,婆媳和合,父子和合一類的就要用六親和合術,一般在感情金興中或使婚姻中進行不順,分手,有外遇等可以挽回心愛之人,而這種就要用迷魂和合,只是當代會此秘術者寥寥無幾。
和合法事,對三方——男方女方加法師本人的因果牽扯都比較深,所以一般不會強做(不求大道不畏因果的術士除外)。所以我早期做的絕大部分都是已婚家庭的和合及防外遇法事。首先,做已婚家庭符合道德標准;其次,已婚的人,即便現在緣分淺薄,當初能結為連理,也是緣分聚足的,最起碼曾經也是一家人。正因為這個“家”的束縛,已婚的和合法事,通常會比未婚的成功率要高,而且高很多。
至於效果如何,取決於幾個方面。
1、要求作法的人是否誠心,如果僅僅是那種試試看的,既然對法師沒信心,何必來找。心誠則靈,心若不誠,何來談法術的靈驗程度?
2、請示祖師。如果緣分確實盡了,沒有做的必要,縱然找誰,作法也是百分百失敗的,許多人不願意承認自己緣分盡了,那只是自己的一種心態,所以我們在做之前,都會問問祖師,是否接這個法事,緣分盡的,神仙都無法度化無緣之人,更何況我一個小小的法師
3、是行法師父的真偽和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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